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其它有关地震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根据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地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2. 认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将对我区范围内有影响的地震信息或省内外重要地震信息,及时准确地呈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
3. 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新会区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认真抓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文地理环境,编制我区的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开展重要工程场地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以及震害评估工作。
5. 负责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参与区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会审,指导和监督重大建设工程及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6. 负责地震法规和地震科普宣传工作。
7. 负责执行和实施省地震局相关决定和文件精神。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事、老干、车辆安排、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办公室有关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学院基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