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科技、专利工作的组成部门。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和参与区信息化试点工作。
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推荐和申报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区场、科技外事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s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六、负责审批管理、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等科技经费。
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八、指导专利中介机构、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九、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工作。
十、指导、协调各部门和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科协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方针,拟定地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抗震的科普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江门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地震工作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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