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专利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组织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 、指导企业专利工作及试点企业的专利战略研究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协会、专利信息的咨询服务机构等)。
3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专利执法工作和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和冒充专利行为。为有关部门或当事人对涉及专利的案件提供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利的鉴定或技术判定工作。
4 、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管理、监督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调处本区有关工业版权纠纷。
5 、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管理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负责专利统计工作、专利合同的备案与认定登记及其减免税的审核工作。
6 、 组织申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对经认定的企业进行管理、复评;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 负责 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等 的科技统计工作。
7 、 研究、提出、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措施、规划、实施方案。
8 、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