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法规政策 , 负责审批和组织全区各项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受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查新和成果保密管理;组织各项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科技成果档案的归档管理。
2 、组织当地科技进步奖励的申报、评审及奖励组织工作;审核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上级奖励的评审。
3 、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推动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4 、组织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推广和重大技术贸易活动;加强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成果的转化。
5 、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统计分析和管理。
6 、 负责技术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民营科技机构的宏观业务指导、跟踪服务。
7 、 参与省、市民营科技园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以及科普工作。
8 、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