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调研、文电、保密、督办、信访、信息、提案 ( 议案 ) 、新闻报道、档案管理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学院基建、审计。
2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干部、监察、纪检、党群等政工事务及会议、接待、车辆管理、卫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工作。
3 、 负责各类科技计划协调、综合平衡和提出区科技三项经费配置的建议,管理监督科技资金的使用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资金划拨、回收以及区科技基金的管理工作 。
4 、落实、办理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负责科技工作总结和提出每年科技工作计划;负责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广东省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